根据《河北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6〕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冀教后〔2026〕1号)要求,经学校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工作委员会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学校党委会研究,现对我校学生公寓等级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红旗校区U1—U3号学生公寓、宫家庄住宿区1—8号学生公寓、西柏坡校区1—4号学生公寓认定等级为三级(5-6人间),有空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70元/生·学年。新石校区学生公寓为普通级(7-8人间),有空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700元/生·学年。自2026年9月开始实行。
2026年秋季前入学的老生按原标准执行至毕业。
公示期: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委员会反映,电话:0311-85135732。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