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2010年“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宣钢分院根据宣钢宣发[2010]4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河北省一类、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针对学校特点和工作具体情况展开全面自查,整体情况基本达到了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标准。
宣钢宣发[2010]4号文件下发以后,宣钢分院领导十分重视,充分认识到推广普通话、规范使用汉字是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他们迅速成立了由该校主管教学的副主任王大海同志任组长,教务处、办公室、党群科领导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他们根据边自查边整改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以此为契机,大张旗鼓在全校开展普通话普及和规范用字活动。
根据《张家口市迎接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宣钢分院在全校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由党群部门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学校对外宣传各种稿件、材料、图片用字规范的审核把关。负责本部门各种材料及对口上报材料的文字把关;负责对学校宣传栏、标牌、标语等公共场合用字规范的制作、检查和纠正。该校办公室负责学校各种文件材料、制度、规范等规范用字的审核。负责各种上报材料的规范用字审查和把关;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档案管理用字的规范管理。教学系统,由教务处负责本部门各种教学资料的用字规范管理。各系部负责本部门各种教学材料、制度文件的规范用字管理,负责对本系部教师授课、课件、教案、板书、教学笔记、听课记录、批改评语、试卷及考试资料规范用字的管理、检查和落实。教务处对各系部教师授课、教案、课件、板书、教学笔记、听课记录、批改评语、试卷及考试的规范用字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其他各科室、部门负责本科室、本部门各种档案资料、文件材料、台账的规范用字管理。自查结束,由各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总结。
通过全校的共同努力,宣钢分院基本普及了普通话,使用汉字规范也达到了上级有关要求标准。目前,学校各种公开印发、张贴、装订的文件材料、制度、规范等均使用了规范汉字;各种对外上报材料均使用了规范汉字;办公室在机要、档案、计划生育、信访、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中所涉及的文件材料均使用了规范汉字。党群工作科对普及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及时进行了宣传和报道,在宣传报道中严格审核把关,经审核无误后才发出稿件、提交材料、传递图片资料等;在制作宣传栏、标牌、标语等工作中,每次都多次校对,确保语言规范;通过对校园网络、校园广播等媒体用语的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达到了标准要求。该校教学系统各部门对各种教学资料进行了全面自查,各种规章制度、档案材料没有发现使用汉字不规范的现象。教师授课、教案、课件、板书、教学笔记、听课记录、批改评语、试卷及考试资料等,均达到了规范使用汉字的要求。图书馆、教室和实训实习场地等公共场所操作规程及标牌、标语均实现了规范使用汉字。
关于教师授课,全校基本达到了普通话授课。但是,个别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需要不断提高。还有部分教师,虽然普通话水平较好,但还没有考取普通话合格证书。学校大部分学生能够规范使用汉字,但由于部分学生语文基本功底较差,需要不断加强教育并逐步改进。针对这些问题,学校已制定相关措施,开展进一步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