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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院宣钢分院招生办关于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00-10-10 点击:


各位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实现就业,请在离校后密切与辅导员的联系,随时关注总院和分院的网站招聘信息,获取信息后要把握机会、及时参加有关招聘会。落实了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要将协议书在2010年五月中旬前返回到学校招生办。
 在实现就业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招生就业办公室咨询,我们将竭诚为广大毕业生服务。
 我们的咨询电话是:0313-3175300
          0313-3175311
          0313-317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