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民族文化宫大剧院关于招收实习生的函

编辑: 发布时间:2000-10-10 点击:

 

民族文化宫大剧院关于招收实习生的函

 

宣钢分院:

民族文化宫大剧院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民族文化宫二级部门,位于北京西长安街政治中心区,距天安门广场仅1.5公里,常年承担各类文艺演出、会议、电影等活动。现因工作需要招收10名有实习要求的学生作场务服务人员。

一、工作待遇

1.包食宿。在单位食堂就餐,与正式职工相同;宿舍有暖气、空调、无线网络,每间住4人。

2.每月按工作强度和工作表现进行补助500——800元。

二、相关要求与说明

1.招男生2人、女生8人,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女生身高1.62米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有责任心,无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

2.实习周期为1年,按剧场演出惯例无节假日休息,平时采取比较灵活的休息制度。

3.服从管理,听从安排,遵守剧院有关规章制度。

4.实习期满,对于表现好的、并有意愿留下工作的人员可签订用工合同,待遇从优。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3195300   

13683601001

 

                                民族文化宫大剧院

                               201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