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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治校水平的再思考
发布人:赵楠     资料来源:     时间:2022-03-11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开宗明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既给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道路,同时也对探索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类型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建成了1400多所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超过1000万人,“千亩校园、万名学子”已是高职院校的常态。在这样的条件和背景下,高等职业院校如何办出特色、提高质量,提升办学治校水平,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此,教育部、财政部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双高计划”)中,明确提出“一加强、四打造、五提升”的改革发展任务,并对其中的提升学校治理水平细化了具体要求。本文结合完善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厚实院校治理制度、标准、文化与技术基础,健全优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培养选拔高素质办学治校专家队伍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

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治理体系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是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发展起来的,是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成长壮大的,因此,构建体现自身运行和发展特点的治理结构体系,是推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下简称“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符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的要求,也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并在《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得到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既是基本原则,也是工作要求。对此,《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作了总体要求,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又明确提出了具体任务并明确制订了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范本,对规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具体要求,部分地区还制订了实施细则,各个学校也结合自身特点制订了实施办法。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首先必须坚持,并在坚持中加强,加强中完善,完善中落实。贯彻落实好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必须做到:一是要加强党的领导,突出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二是要加强对学校办学治校的领导,主要是办学方向的领导、发展规划的领导、依法治校的领导;三是要加强对学校立德树人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方面的,既要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工作体系,确保校长以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形式充分发挥对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方面职权的履行,也要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有效行使职责,促进学校改革发展。

(二)学术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并明确了五大方面职责。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明确强调学术委员会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在实践中,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保障。“双高计划”明确高职院校要设立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在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建设阶段,必须重视学术委员会建设,推动学术发展。一是要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规范学术权力、推进学术民主、激发学术活力、深厚学术氛围、推动学术繁荣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要规范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通过制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形式,把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真正让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好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工作;三是要统筹协调好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权力与其他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协调好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真正把教育家治校与学术委员会治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执事有机结合,形成合力。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根本出发点是为了推进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教职工当家作主的作用;“双高计划”也明确要求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审议学校重大问题。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的规定和要求,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要建立并不断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把凝聚教职工智慧的工作做好,把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发挥好;二是要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内容,一般而言,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年度工会工作,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有关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应当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定;三是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载体,架起教职工当家作主、民主管理学校的桥梁,并通过教代会提案等路径,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办学治校中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

(四)校企合作理事会

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作为教育的一种类型,职业教育一直都在探索其类型特色。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过往4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研究了澳大利亚的TAFE、德国的双元制、美国的社区学院、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加拿大的能力本位教育、新加坡的教学工厂等模式,并结合中国的国情加以吸收和借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基本经验——即职业院校必须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学校治理层面,必须建立健全校政行企理事会工作机制。为此,一是要充分认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这对于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市场、了解市场、引入市场机制办学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学校更好地从市场经济发展变化中研究学校专业结构,正确定位专业,构建起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学过程对接生产(经营)过程的机制;二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校企合作理事会,并确保其规范运行,让理事会发挥密切社会联系,扩大决策民主,争取社会支持,完善监督机制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关照理事会成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及其与学校发展的契合性,也要考虑这些代表的影响力与作用发挥;三是要健全理事会工作机制,经常性地就学校发展目标、战略规划、重大项目改革、项目实施、专业设置、学校章程等发布咨询建议,参与审议校企合作重大事项,针对社会合作、校企合作、政企合作提供经常性的指导帮助,并就质量及评价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厚实高职院校治理制度、标准、文化与技术基础

有效的学校治理,离不开健全的体系结构和良好的体制机制,必须以制度、标准为依托,以文化、技术为支撑,全面提高学校治理效能。

(一)章程:高职院校治理之基

章程是学校治理的基础性、引领性制度,制定好章程和按章程办事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1998年颁布并经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章程,并明确章程应当规定的事项,确立了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法律地位、基础地位。2011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并于2013年9月印发中央部委所属学校《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进一步推动了大学章程建设。推进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现代化,必须重视章程建设,建好章程、执行章程、遵守章程,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具体来说:一是要按章程要求建立学校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建立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党员和教师理论学习制度,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二是要按章程要求规范学校工作运行制度。建立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学术委员会工作规程;并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建立相应的运行和管理制度,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化、系统化,并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的工作习惯。三是要按章程要求建立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制度。有了好的制度,不等于有了好的执行,学校不仅要制定制度,还要适应新情况修订制度、完善制度,更要形成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形成学校各职能部门自我检查制度执行的机制,更要建立学校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监督制度执行的机制,使制度建设和遵章办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标准:高职院校治理之锚

加强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设,并切实发挥标准在学校治理和质量提升中的作用。一是宏观上要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按照“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的原则,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学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构建好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校企合作、育训结合人才模式机制的实现,为学校治理营造外部环境;二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国家层面分别制定中职、专科、本科层次学校设置标准、专业标准、校长标准、教师标准、实习标准等,并推动国家、省、校三级标准体系的建立,为学校治理奠定内部基础;三是完善办学质量监督监管评价机制,推进评价机制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多方参与的质量监管评价机制,把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质量重要内容,并深入推进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激发院校主体意识和积极性,真正把提高办学治校水平作为自觉行动;四是“双高计划”建设学校要积极在制度、标准、体系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并将其作为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功。

(三)文化:高职院校治理之韵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推动和高等学校的努力下,我国高等学校制度建设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而要进一步推进并实现好的治理,必须重视文化建设,在促进文化治理上下功夫。一是要充分认识文化对制度建设和执行的影响。学校治理是在一定的文化场域进行的,学校的制度建设往往是文化的折射,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是文化制度化的存在形式,反映了学校各组织成员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基本价值的认知和集体意识,一所学校偏向什么样的治理,接受什么样的治理,都包含着相应的文化元素。与此同时,学校文化还影响着学校制度的实施,学校的制度只有在理念认可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发挥作用,文化实际是隐藏在治理背后的秩序,影响着组织成员、组织变革的接受和认同程度,从而对治理效果和作用产生直接间接的影响。二是要充分认识文化的治理功能。文化具有规范、引导和激励作用,著名作家梁晓声曾对文化给出一个定义,即所谓文化,就是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一个单位所形成的文化,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这种文化都会弥散在每一个角落,影响着人的思维和行动,文化相对于制度,更加潜移默化,有时也更有效果。三是要大力推进文化建设。一个智慧的管理者,不仅要重视制度建设,更要重视文化建设,注重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同步实施,让制度建设的硬约束与文化建设的软约束同步作用、协调发展,进而形成制度文化。在此基础上,培育与时代同行、健康向上、积极乐观、与学校发展同心同向的学校文化,使其在学校治理中发挥不令而行的作用。

(四)信息:高职院校治理之技

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推进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离不开技术和数据的支撑,必须以信息化为条件、依托和保障。一是积极开展智慧校园建设。智慧校园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课堂教学、教学评价、招生就业、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支持等各个方面。构建一个全方位的智慧化校园管理体系,可以为学校管理提供可具说服力的定量分析方法,实现从粗放的人工管理走向精细化的智慧管理,起到事半功倍效果。二是提升学校智能化管理化水平。实施院校智慧化管理,必须从过去条块式管理向一体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实现一网通、一站式的管理跃迁,让师生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三是加强学校信息中心建设。信息中心要与校本研究相结合,主要面向学校,对照上级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项目,全方位开展点对点、点对面的场景化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同时,信息中心要加强与同类学校的对比分析,发现差距,研究改进工作方案,提高其服务院校治理的水平与能力。

三、健全优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

高职院校治理的宏观框架是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教代会工作机制,正确处理好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的关系,推动学校发展和师生发展。而学校各项工作尤其是改革发展任务落到实处,必须夯实基层和基础,建立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一)校(院)两级管理:细化管理之保障

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办学规模在不断扩大,目前校均学生规模为8000人左右,按标准的生师比测算,教职工应该在600人左右,这样的规模必须建立健全两级管理的体制机制。事实上,推进校院两级管理,既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更好地调动机构积极性,也有利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专业和内涵建设,提高高质量发展绩效,同时,对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也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一是要以科学的理念认识和把握两级管理。管理学理论和实践证明,较为有效的管理幅度一般为6-12人左右,以此为理论指引,在实践中实施和把握两级管理,并切实推进有效管理。二是要以专业群建设规律来研究两级管理。基础教育重课程、高等教育重学科、职业教育重专业。研究院校治理,高等职业院校首先必须研究专业和专业群,研究专业群建设理念和规律,科学构建学校专业和专业群发展模式。所谓专业群,就是由一个重点、特色、优势、专业带动,3-5个相关专业组合而成的专业链,它们学科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而在专业群内部,则可以实现基础课程共用、教学资源共享、师资队伍共育,从而有利于资源整合利用,也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三是要落实以专业群为基础的两级管理机制。比较理想的方式是以群建院,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律选准龙头专业,组建专业群后,一般应以一个专业群为基础构建一个二级学院,二级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根本,普及技术开发、社区教育、专业培养和社会服务,赋予二级学院国际交流工作、文化传承创新职能,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而学校则综合考虑二级学院特点,为其紧密结合市场办学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推动二级学院走向市场、创新发展。四是要充分调动二级学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立足基层,责字当头、权责适当,以利益保障激发活力,以责任担当干事创业。

(二)基层党组织:落实管理之基础

党的基层组织和制度建设既是校(院)两级管理具体得到有效落实的基础,更是校(院)两级管理能够朝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关键。2021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此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在学校治理问题上,结合中央的有关要求和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要着重落实好以下要求:一是建立党政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机制。凡是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为突出加强和坚持党的领导,有关文件还要求:事关党的建设、干部任免等方面的问题由党组织讨论决定;事关办学方向、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由党组织先行研究提出意见然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这是我们必须明确和坚持的基本制度。二是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总的要求是学校党委要做到把方向过硬、管大局过硬、做决策过硬、抓班子过硬、带队伍过硬、深落实过硬;院(系)总党支要做到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基层党组织要做到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并注重充分发挥全体师生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体系化党建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按照校党委是领导力量,院(系)党组织是管党治党中坚力量,基层党支部是基础力量的总要求,始终做到一切工作到支部,建好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教学(科研)创新协同平台党支部。按照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治理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引领发展等要求建立考核体系,突出“三会一课”,强化制度化、规范化、思想性、政治性,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充满活力和战斗力、充满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党委领导核心力的形成。

四、培养选拔高素质办学治校管理队伍

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系是基础,制度、标准、文化与技术能力建设是关键,校院两级管理是抓手。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是决定性因素。尤其是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队伍,以及学校运行发展的中层干部和专业带头人队伍,是提高办学治校水平的核心队伍。

(一)学校领导班子:办学治校的灵魂

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改革发展和办学治校的灵魂和关键人物,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要求建设好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队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些要求必须再坚持、更明确,这些举措必须再加强、更重视。一是要高标准把好党委书记和校长入口关。要注意挑选那些有政治政策水平,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有教育情怀和文化理论水平的同志担任党委书记或校长。尤其是党委书记,一定要按照懂教育的社会主义政治家的要求来选拔和配备,并切实注重同高职院校的类型和特点相吻合。二是要切实重视对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培养和培训。培养和培训是提高党委书记和校长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及时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共产党创新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和传递给党委书记和校长,及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使党委书记和校长能够走在时代前列,切实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三是要重视加强对党委书记和校长的考核。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履职,需要在监督下阳光运行,要通过制度建设的加强,完善制度约束,健全纪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要完善对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履职考核评价机制,并建立相应的配套激励和奖惩体系,真正做到优者上、能者留、庸者下、劣者汰,推动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水平,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整体建设,努力做到个体创优、整体创强,带领学校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教育发展道路上奋勇前进。

(二)中层干部队伍:高质量发展的中流砥柱

中层干部队伍是学校的中流砥柱,在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推动学校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量,在提升学校办学治校水平进程中必须重视和加强培养。一是要把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具体来说,组织人事部门要制订专门的专项规划,研究如何加强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包括必要的引进,确保中层干部能适应学校事业发展和治理提升的需要,确保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战斗力旺盛。二是要建立中层干部培养机制。除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对中层干部进行思想政治、党性政策等方面教育与培养,确保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外,同时要加强对其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政策培训,使其真正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称职的专业化干部。三是要有中层干部建设的明确要求。中层干部要始终立足忠诚,忠诚祖国、忠诚党、忠诚学校、忠诚岗位,实干、苦干、巧干、善干,要求中层干部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履行一岗双责,自己要做到从合格到称职到优秀到卓越,对分管的人要进行指导教育、引导和监督。同时,中层干部必须做到正直、善良、上进,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忠诚力、凝聚力、服务力、引领力、廉洁力和影响力,成为一名平时训练有素,关键时用得上、冲得出、打得硬的好干部。

(三)专业带头人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专业建设是体现高职院校建设发展水平的关键内容,正因为如此,提升专业带头人的水平在学校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中具有特别的作用。在现实中,人们通常把学校领导班子比作“火车头”“领头雁”,而把专业带头人队伍和中层干部队伍视作提升办学治校的“双引擎”,需要花大力气用大工程加以培养和打造。一是要充分认识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职业院校办学的基础在专业,专业建设是学校建设的基本面,而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的领军领航人才,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设计者和实施者,往往也是本专业领域主干课程的承担者,是专业市场开拓、专业培训、专业服务的主要策划人、行动者,影响并决定着专业发展和专业建设水平。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培养和造就专业带头人队伍。一般而言,学校发展万人规模,专业数量一般25-35个,一个专业需要2-3个专业带头人,也就是说,要按照专业培养60-90个左右专业带头人,而且要符合结构性的要求,既要在学校内部、人事、教务、组织和二级院(系)之间做好统筹,还要充分激发和调动本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高水平学校的创建过程中,要制订专门规划、采取专业措施,研究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而且还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做好引育方案,并制定具体的实施举措。三是培养和造就高水平专业带头人需要用真情、花大力气、筑大工程。专业带头人地位特别、作用特殊,可遇不可求,必须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方面全方位关心、关爱,营造“政治上最为鲜红、经济上最当优厚、社会上最受尊重”的氛围,努力让优秀的带头人实现“百万年薪不是梦”,带动专业建设上水平,夯实学校改革发展和办学治校的基础。

高职院校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涉及的问题还有很多,诸如内外关系的协调、各项机制之间的统筹、跨专业跨学科组织的协同,等等。但其核心是在党的领导下,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好,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把各方面关系统筹好,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努力办好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师生幸福的高水平高职学校。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2年第1期

作者:周建松